各醫保經辦機構、各定點醫療機構:
?????? 按照《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四川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川醫保規〔2020〕7號)、《自貢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切實做好全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落地實施的通知》(自醫保發〔2020〕65號)要求,為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申報工作經辦流程,落實全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現將市內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結算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申報時間
?????? 根據《自貢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約定,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在每月10日前將上月的申報資料報醫保經辦機構。
?????? 二、申報資料
?????? 定點醫療機構需按要求及時向醫保經辦機構提供“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結算申報表(職工)”、“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結算申報表(居民)”、“異地就醫聯網結算費用撥付申請表”。(樣表見附件)
?????? 三、工作要求
?????? 定點醫療機構應高度重視醫療保障結算申報工作,按要求及時申報各項醫療費用,做好出院病人結算發票的歸檔管理,為參保人員提供有關發票的服務。
?????? 醫保經辦機構將定點醫療機構對發票的管理情況納入《自貢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約定條款。
?????? 四、執行時間
?????? 本通知從2020年12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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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結算申報表(職工)
??????????????????2.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結算申報表(居民)
????????????????? 3.異地就醫聯網結算費用撥付申請表
自貢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