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名稱:
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申請許可事項:
醫療機構設置批準
行政許可的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安徽省實施<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辦法》
行政許可決定的內容:
同意其設置醫療機構;設置人: 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名稱: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安徽醫院( 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心血管病院區);級別與類別:三級心血管病醫院;選址:合肥市高新區文曲路與皖水路交口西北角;所有制形式:全民;經營性質:政府辦非營利性;床位數:1000張;服務對象:社會;診療科目:不少于相應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規定的科目;設置批準書有效期:自簽發之日起2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