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醫療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社會事業發展局,各定點醫療機構:
??? 按照《關于印發<日照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辦法>的通知》(日政辦〔2011〕4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管理工作的通知》(日醫保發〔2019〕38號)等有關規定,根據參保群眾需求、臨床技術進步和我市醫療保險基金籌資運行情況,對第一批基本醫療保險給予支付和不予支付的門診統籌醫療服務項目進行規范理順并公布如下(見附件),本批醫療服務項目的項目等級和項目個人先自付比例按有關政策執行。
??? 本通知自2020年9月15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凡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
??? 日照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