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辦“河北省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新聞發布會,省醫療保障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李勝群致發布辭,并和省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副主任段云波,省公安廳刑事警察總隊政委李泓澤現場回答了記者的提問。省委宣傳部新聞發布處處長田德鋒主持發布會。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印發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王東峰書記、許勤省長專門批示指示。省醫療保障局在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組織起草了《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并會同省委宣傳部、省委編制辦、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反復修改完善,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可落地見效。9月10日,《實施意見》經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9月21日,以省政府辦公廳名義正式印發,并公開發布。
《實施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九屆九次、十次全會部署,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全面部署我省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包括5個部分21項措施,提出了“1+3+6+6”總體改革框架。“1”是實現一個目標,到2025年,基本建成醫保基金監管責任體系、制度體系和保障體系,形成以法治為保障,信用管理為基礎,多形式檢查、大數據監管為依托,黨委領導、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個人守信相結合的全方位監管格局,構建全領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實現醫保基金監管法治化、專業化、規范化、精細化、智能化、常態化,并在實踐中不斷發展完善。即“三全六化”:全方位、全領域、全流程,法治化、專業化、規范化、精細化、智能化、常態化。“3”是強化黨的領導、政府監管、醫療機構自我管理三方面責任。第一個“6”是建立健全監督檢查、智能監控、舉報獎勵、信用管理、綜合監管、社會監督六項基金監管制度。第二個“6”是強化法制及規范保障、加強能力保障、加大懲處力度、推進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推進醫藥服務體系改革、健全利益調控機制六項保障措施。
《實施意見》全面對標對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將國務院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同時結合河北實際,體現河北特色:一是注重總結實踐經驗。把近年來省委、省政府推進“四醫聯動”改革,統籌處理政府、患者、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四方利益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進行總結提練,上升為長效機制。提出對醫保基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堵塞漏洞、防范風險;建立完善由市縣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醫保基金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壓實市縣政府屬地責任;落實全民參保計劃和依法參保要求,加大學生、新生兒、繳費中斷人員等重點群體參保擴面力度,杜絕發生參保空檔期,確保應保盡保;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內控制度,筑牢基金監管內控防線等,既充分體現我省的特點特色,又為鞏固拓展已有成果提供政策支撐。二是堅持改革創新。將高起點推進醫保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實現醫保基金從征繳到使用全過程信息化;建立全省統一的醫保智能監控系統,實現基金監管從人工抽單審核向大數據全方位、全流程、全環節智能監控轉變;完善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監控機制,將監管對象由醫療機構延伸至醫務人員,將監管重點從醫療費用控制轉向醫療費用和醫療服務績效雙控制等寫入《實施意見》。三是任務具體化,增強可操作性。在深化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制度改革方面,提出加強中選藥品、醫用耗材采購使用的監管,防止出現招而不采、采而不用,保障群眾獲得優質實惠的醫藥服務。在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提出聚焦臨床需要、合理診治、適宜技術,完善醫保目錄、協議、結算管理,實施更有效的醫保支付,增強醫保對醫藥服務的激勵約束作用。在規范醫療機構診療行為方面,提出嚴禁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誘導患者院外購藥,嚴禁違規開具大處方。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一般應使用醫保目錄內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用耗材,其中,一、二、三級公立定點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應分別達到90%、80%、60%左右。在實施醫保基金結余獎勵返還政策方面,提出實行集中帶量采購的藥品和醫用耗材,結余醫保資金醫療機構可留用50%;對實行人財物一體化管理的醫聯體,醫保資金按人頭打包支付,結余的醫保資金留給醫聯體;結余留給醫療機構的醫保資金,60-70%用于醫務人員的薪酬發放,30-40%用于醫療機構發展。
《實施意見》是我省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決策部署的重大制度性安排,為我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指明了方向。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是我省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省醫療保障局將積極發揮牽頭抓總作用,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形成橫向協同、縱向聯動,條塊結合、一體推進的強大合力,確保重點改革舉措落地見效。持續推進智慧醫保、公平醫保、陽光醫保、滿意醫保、責任醫保建設,通過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醫療保障服務,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醫療保障的新期待,不斷增強人民群眾醫療保障獲得感,當好人民群眾健康的“守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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