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醫保函〔2024〕27號
各市醫療保障局、勝利油田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口腔種植體系統集中帶量采購(以下簡稱“種植體系統集采”)第一采購年度協議已于2024年4月30日到期,為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醫保發〔2022〕27號)要求,確保種植體系統集采結果第二采購年度工作平穩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第二年度采購協議簽訂工作
種植體系統集采第二個采購年度協議原則上按本醫療機構上一年度協議采購量續簽,如醫療機構因特殊原因需減少采購量,須向市級醫保部門書面說明理由及需減少的采購量,原則上第二年度協議采購量不低于同中選企業上年協議采購量的90%。各市醫保部門應從嚴把關,于5月22日前報省醫保局審核,并按照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知要求,組織相關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及中選企業選定的配送企業通過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簽訂購銷協議。第二年度執行時間為2024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
二、做好中選產品監測工作
各市醫保部門要落實種植體系統集采結果執行的監管責任,通過分析平臺交易數據、調度醫療機構執行情況等方式,主動開展監測,及時掌握中選產品實際采購執行情況。對采購完成進度滯后的醫療機構,要及時督促其按規定優先使用中選產品,按協議完成采購工作。
三、做好中選產品供應保障工作
各市醫保部門應督促中選企業落實供應保障的主體責任,指導中選企業按照協議向醫療機構供應中選產品,保障臨床使用。對不履行協議的企業,各市醫保部門應通過函詢、約談等方式督促其按協議履約,對經函詢、約談仍拒絕履約的企業,應及時向省醫保局報告。
山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