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青海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公立醫療機構體外診斷檢驗試劑掛網采購的通知》(青醫保局發〔2020〕92號)要求,開展第三批體外診斷檢驗試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體外診斷檢驗試劑掛網目錄(第三批)(詳見附件)。
????????二、申報要求
????????1.申報企業為已取得本次目錄產品合法資質的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其中,境外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應當指定我國境內企業法人協助其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委托其作為申報企業。同一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的同一品種不得委托不同企業進行申報,否則視為無效申報。
????????2.申報產品屬于本次申報目錄范圍,并獲得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注冊證。申報產品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標準要求,并按國家有關部門要求組織生產。截至申報結束之日,申報的注冊證應在有效期內。
????????3.未納入我省體外診斷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平臺且具備體外診斷試劑配送資格的配送企業可按要求申報。
????????4.企業申報時須填報全國現行最低三省采購價,嚴格按照誠實守信原則,如實填報掛網產品價格信息(在采購周期內,如全國最低三省現行采購價格發生變化的,生產企業應及時進行更新申請),若虛假填報的,一經核實,按照國家及我省信用評價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請申報企業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信息維護,關注平臺審核狀態,及時修改提交申報信息,配合做好平臺審核工作。
????????三、申報方式及時間
????????1.申報企業于2024年1月8日至1月26日登錄青海省藥械集中采購網(http://ybj.qinghai.gov.cn/yaoxiejzcgnet/)“青海省體外診斷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系統”上傳相關資質,完成注冊及信息維護工作。
????????2.企業注冊和信息維護前,請認真閱讀《青海省體外診斷試劑集中采購用戶使用手冊》,相關附件可在集中采購平臺“操作指南”欄下載。
????????聯系電話:0971-6121252、6145480
青海省藥品采購中心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