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藥采發〔2021〕22號
各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生產經營企業:
按照《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發〔2019〕41號)和《關于開展2021年包頭市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報名工作的通知》(包藥采發〔2021〕1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對申報我市2021年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配送企業的報名資料進行了核驗,已于9月18日—9月26日,對核驗結果進行了公示,現將通過的配送企業名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包頭市2021年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報名核驗通過的企業名單(見附件)。
二、通過企業名單中首次參加自治區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陽光采購的新企業,需登錄內蒙古醫保公共服務網(https://dzpz.nmgcxjmybgzh.com:18443/hallEnter/#/Index)進行注冊,待自治區審核后進行企業資質維護。
三、由于醫用耗材新系統中配送區域的開通和配送關系的核驗功能還沒有完善,待我中心能登陸系統可操作時,會及時進行企業包頭配送區域的開通,相關的信息變動情況請各企業并隨時關注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
包頭市醫藥采購服務中心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