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療機構,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相關企業:
? ? ?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16號)要求及工作部署,為做好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 ?一、實施范圍
? ? ? (一)采購主體。我市已參加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報量的醫療機構(含駐深軍隊醫療機構,下同)。
? ? ? (二)品種范圍。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詳見附件1)。
? ? ? (三)協議采購量。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協議采購量為已填報需求量的醫療機構在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確認的協議采購量(詳見附件2)。
? ? ? 二、采購周期及協議采購量
? ? ?(一)本次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自2024年7月1日起執行,采購周期原則上為12個月。到期后可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延長采購期限,延長采購期限原則上為12個月。
? ? ?(二)采購周期內采購協議每年一簽。續簽采購協議時,約定采購量原則上不少于該中選產品上年約定采購量。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優先使用本次集采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在本通知發布前已有協議,且同一產品價格低于中選價格的,仍可繼續執行原協議。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相關采購主體應做好有關品種的備貨和采購銜接工作。
? ? ? ?三、主要任務
? ? ? (一)規范產品掛網,組織簽訂合同。深圳醫用耗材陽光交易和監管平臺(以下簡稱深圳陽光平臺)應及時完成相關中選產品的信息維護和產品掛網工作,確保醫療機構中選結果按時落地實施。
? ? ? ?深圳陽光平臺掛網時應使用國家最新版耗材編碼,做好與省招采子系統數據對接,按時上傳相關耗材采購交易情況數據,及時組織采購主體、中選品種生產企業、中選品種生產企業確定的配送企業按中選價格簽訂帶量購銷合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確保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按中選價格采購中選品種。
? ? ? (二)優先使用中選產品,按時完成合同用量。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品種進院渠道,協議期內優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購中選產品,在此基礎上,可結合臨床使用實際,在采購平臺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耗材產品。
? ? ? (三)落實醫?;痤A付政策,確保及時回款。在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簽訂采購協議后,醫?;饘茨甓燃s定采購金額的50%預付給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機構作為結算回款第一責任人,應及時與企業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 ? ? ?四、工作要求
? ? ? (一)相關醫療機構應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在深圳陽光平臺完成合同簽訂,及時上報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集采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同時要加強醫護人員政策培訓,做好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 ? ? (二)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做好相關醫療機構中選產品采購使用情況的監測工作,及時掌握協議采購量序時進度,常態化督促相關醫療機構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