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分類掛網采購工作細則(暫行)》和《關于開展自治區、兵團陽光掛網和新冠病毒診療藥耗緊急掛網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
《關于兵團2023年第三批新冠病毒診療藥品、醫用耗材掛網結果的公示》結果,目前已完成藥品、醫用耗材相關企業信息、產品價格等信息申投訴的處理工作,現將2023年第三批新冠病毒診療藥品、醫用耗材掛網申投訴處理結果的公示如下:
一、公示時間
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8日。
二、公示內容
2023年第三批新冠病毒診療藥品、醫用耗材掛網申投訴處理結果(詳見附件)。
三、相關要求
企業陽光掛網相關信息的申投訴材料只可提交一次,原則上對此次公示的申投訴信息不再做二次處理。
投訴系長期行為,如對有關產品質疑,可在招采子系統陽光掛網管理“掛網目錄投訴”模塊中提交投訴申請。
兵團醫療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