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醫療保障工作部門,各直屬單位,各相關醫療機構:
現將省醫保局《關于執行省際聯盟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輸注泵、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魯醫保函〔2024〕32號)轉發給你們,同時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提高認識,準確把握政策要求
各縣市區、功能區醫保部門要深刻認識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政策要求,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落實主體責任、完善政策措施,確保集采成果平穩落地。
二、積極穩妥,著力抓好工作落實
(一)簽訂購銷協議,落實約定用量。醫療機構、中選企業及中選企業選定的配送企業三方應及時通過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簽訂購銷協議。各相關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品進院渠道,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協議采購量完成后,應從臨床合理使用出發,優先采購質優價宜的中選產品。
(二)落實激勵政策,做好醫保支付政策銜接。按照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推進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醫保資金結余留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據省醫保局統一部署及時落實集采結余留用政策;首年不調整相應DIP病種(病組)分值;及時將中選產品貨款納入醫?;鹋c醫藥企業直接結算范圍。醫保支付范圍內的中選產品,以中選價格為支付標準,不設個人首先自負比例。
(三)完善考核方式,強化采購和供應監管。對醫療機構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約定采購量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時,除專機專用型血濾置換液補液管(血濾套裝)外,同企業同品種可按照一級目錄進行合并考核,醫療機構采購上述產品的總量達到該品種各分組約定采購量的,視同完成該品種約定采購量。各縣市區及功能區醫保部門要做好醫療機構采購行為監測,重點關注醫療機構約定采購量完成進度以及是否存在大量使用非中選產品等行為。將醫療機構執行購銷協議情況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集采結余留用資金掛鉤。要實時關注供需變化、及時研判短缺風險,督促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做好產品調配,對中選企業執行中不能保障質量和數量等行為,按照采購文件和協議約定及時處置。
三、加強宣傳,切實做好監測督導
各有關單位要落實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強與有關部門密切協作,強化中選企業履約情況監測,確保取得實效。要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解讀,密切監測輿情,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確保集采工作有序推進。執行中如遇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醫保局報告。
泰安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魯醫保函〔2024〕32號關于執行省際聯盟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輸注泵、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