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為滿足呼倫貝爾市醫療機構需求,保障藥品、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及時供應,?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發〔2019〕41號)精神,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現將開展2025年度(上半年)遴選工作,具體報名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范圍
擬在我市開展內蒙古自治區藥品、醫用耗材及體外診斷試劑集中采購系統掛網產品配送(含生產企業直配),且在呼倫貝爾市無配送資格的藥品、醫用耗材及體外診斷試劑配送企業。
二、報名條件
(一)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藥品、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產品和專業技術能力。參加增補報名前兩年內在生產或經營活動中無違規違法和不良記錄。
(三)具有及時供貨、售后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配送縣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企業,需具備鄉村一體化配送能力,并承諾配送區域內所有醫療衛生機構,能按規定時限完成配送。
(四)保證依法依規配送藥品和醫用耗材。能夠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及呼倫貝爾市集中采購配送政策,承諾誠信經營、規范服務,接受考核管理。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材料要求
所有擬參加呼倫貝爾市藥品和醫用耗材及體外診斷試劑配送企業遴選的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本通知以及附件1、附件2的要求編制、裝訂和報送資質材料。
(一)報名材料請按照要求和附件模板報送,不得改動,統一使用A4紙打印,材料需逐頁清晰加蓋企業公章(加蓋企業其他印鑒一律無效),并按照模板順序膠裝成冊。
(二)報名材料應清晰完整,材料因不清晰、不完整或錯誤,造成的無法核驗,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不接受企業提供補證材料。
(三)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來函電均使用中文,外文資料需提供原件的復印件及中文翻譯文本并經公證部門公正,內容不得有涂、抹、刮、擦和覆蓋。
(四)報名材料由企業被授權人按照報名時間現場遞交,非申報時間不受理企業報名,為防止報名材料丟失,報名材料不接受郵寄遞交。
(五)關鍵性報名材料中的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和配送企業報名承諾書不予補充和修改。公示不通過的企業,不再接受其補充材料,可在下次遴選時重新申報。
(六)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業,不予遴選。各企業應保證所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材料,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配送報名資格,遴選通過的取消其配送資格。
(七)如遇不可抗因素導致報名工作有變化或報名材料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四、辦理流程
(一)審核、公示和備案
1、審核。呼倫貝爾市醫療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對所有申報材料進行集中審核。
2、公示。呼倫貝爾市醫療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對材料審核合格的企業名單在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網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3、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呼倫貝爾市醫療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將中選企業名單報送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備案。
(二)資質維護
如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各配送企業需登錄內蒙古醫保公共服務網進行注冊認證,維護網上企業資質信息,提交至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核驗。
(三)配送區域開通
企業資質信息核驗通過后,由企業聯系呼倫貝爾市醫療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開通相應配送區域。
五、提交材料時間和地點
材料遞交時間:2025年6月4日-6月12日
工作日9:00-12:00 ?14:00-17:00
遞交地點:呼倫貝爾市海拉爾新區巴彥托海路呼倫貝爾市民生大廈711室(呼倫貝爾市醫療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
聯 系 人:生文哲,聯系電話:0470-8206992
呼倫貝爾市醫療保障局綜合保障中心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