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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兩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高值醫用耗材治理,按照《國家醫保局等八部門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采購制度改革,降低醫用耗材采購價格,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廣東省參加了浙江牽頭組織的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兩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
??為做好上述兩類醫用耗材集采中選結果在我省的落地實施工作,現印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兩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15號,以下簡稱通知),全省各相關醫療機構落地實施。此次集采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共涉及6家企業,中選產品價格平均降幅約53%;輸注泵共涉及47家企業,中選產品價格平均降幅約76%。有效減輕了患者負擔。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實施范圍和采購量。品種范圍是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兩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采中選結果。機構范圍是指省內已通過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系統填報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兩類醫用耗材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含駐粵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協議采購量為醫療機構在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系統確認的采購需求量,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涉及我省醫療機構共169家,合計采購量約1.7萬根;輸注泵涉及我省醫療機構共635家,合計采購量約91.3萬個。
??(二)明確采購周期。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兩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周期自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7年5月19日,采購周期為3年。
??(三)明確主要任務。
??1.明確中選產品的掛網工作。要求各平臺規范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產品的掛網工作,及時完成相關中選產品的信息維護和產品掛網工作,使用國家最新版耗材編碼,做好與省藥品和耗材招采子系統數據對接,按時上傳相關耗材采購交易情況數據。及時組織中選企業、配送企業與醫療機構簽訂購銷合同。按照《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ZJHCCG-2023-01)》、《輸注泵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ZJHCCG-2023-02)》要求,中選企業未申報的產品和未中選企業的產品均視為非中選產品。采購周期內,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中選企業的非中選產品按不高于本企業該產品類別中選價掛網的,可視為中選產品;輸注泵中選企業的非中選產品按不高于本企業該產品類別加權平均申報價掛網的,可視為中選產品;非中選企業的產品按不高于同產品類別最高中選價掛網的,在醫療機構考核時不視為非中選產品。
??2.明確協議采購量的使用。公布全省各地醫療機構具體使用的中選產品協議量,并明確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要優先使用中選產品,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在完成協議采購量基礎上,醫療機構可結合臨床使用實際,在相關采購平臺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兩類醫用耗材產品。
??3.明確中選產品的收費價格。醫院在采購和使用本次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兩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時,醫療機構按中選價格與中選企業結算,按中選價格向患者收費。
??(四)明確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地醫保部門落實醫保基金預付機制,確保醫療機構回款;醫療機構要及時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二是要求各地加強對醫療機構和相關醫護人員的政策宣傳,指導醫療機構按時完成配送關系確認、三方協議簽訂等工作,做好后續采購使用的跟蹤監測,確保集采工作平穩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