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資源藥采函〔2023〕296號
各醫療機構,有關醫用耗材生產企業: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21〕48號)和《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做好醫用耗材陽光掛網材料申報工作的通知》,現將2023年7-8月份我省醫療機構申報的醫用耗材(含體外診斷試劑)增補掛網產品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一、公示時間: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
二、為確保申報信息真實、有效,請申報醫療機構認真核對申報信息,核實是否為本醫療機構臨床需求,如無異議請于公示期間登錄河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進入耗材/試劑采購模塊,點擊“增補掛網管理-增補掛網確認”,完成確認申報操作。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點擊“不確認”操作,不確認或逾期未確認的視為無效申報。
三、本次申報的采購需求清單中,部分醫療機構上傳的產品需求清單與蓋章掃描件不一致,相關醫療機構可在申報界面查看不符合申報要求意見反饋。請各級醫療機構嚴把準入標準,按要求申報。????
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