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藥品、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藥品分類掛網采購工作細則(暫行)》和《關于開展自治區、兵團陽光掛網和新冠病毒診療藥耗緊急掛網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關于公示自治區2023年第二批新冠病毒診療藥品、醫用耗材掛網信息的通知》結果,目前已完成相關企業信息、承諾函及產品價格等信息澄清與質疑的處理工作,現將處理情況予以公開(詳見附件)。
質疑系長期行為,如對有關產品質疑,可在招采子系統動態調整“長期質疑”模塊中提交質疑申請。
特此通知。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