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國家醫保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個部門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等文件精神,深入推進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改革,由福建、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省(區、市)組成采購聯盟,代表各地區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及自愿參加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等開展心臟介入電生理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心臟介入電生理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福建省醫療保障局,日常工作和具體實施由福建省藥械聯合采購中心承擔。
??現發布《心臟介入電生理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DSLLC-2022-1)》,歡迎符合要求的企業參與。
心臟介入電生理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