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藥品、醫用耗材經營(生產)企業:
為滿足我市定點醫療機構對藥品、醫用耗材和體外診斷試劑供應的陽光采購需求,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內醫保辦發〔2019〕41號)要求,我局決定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配送企業增補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滿足定點醫療機構臨床需求為前提,擇優增補誠實信用、保障質量安全、及時供應的配送企業。?
二、配送方式、范圍
配送方式:生產企業可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藥品、醫用耗材配送企業進行配送。?
配送范圍:赤峰市轄區內各級定點醫療機構(含基層醫療機構)。
三、增補條件
(一)按照《關于對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實行監督考核管理的通知》(赤醫保辦發〔2020〕29號),年度考核中被取消赤峰地區配送資格的配送企業兩年內不得參加赤峰市配送企業增補。
(二)擬申請我市藥品和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配送權限的企業,須嚴格執行自治區和我市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配送相關政策要求。同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依法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
3.具備及時、足量的配送產品的運輸和物流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參加增補報名前兩年內在生產或經營活動中無違規違法和不良記錄;
5.配送旗縣區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的企業,需具備縣鄉村一體化配送能力,并承諾配送區域包括該旗縣區所轄的所有醫療衛生機構。
四、增補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網、赤峰市醫療保障局官方網站上發布增補配送企業報名公告。
(二)收取材料。增補配送企業在限定時間段內報送相關材料。(5個工作日)
(三)材料審核和結果審定。市醫療保障局增補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對配送企業報名材料進行審核。(15個工作日)
(四)增補公示。將審定的擬增補企業名單在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網上公示7天,并受理投訴、舉報以及調查核實。
(五)備案及開通配送區域。經公示無異議后,市醫療保障局將增補配送企業名單報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備案后,按流程發放自治區藥采平臺賬號并開通配送區域。
五、申報材料編制
報名企業須嚴格按照附件報名材料清單和填報模板編制、裝訂和報送相關材料。
六、材料收取
按當前疫情防控要求,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此次增補藥品和醫用耗材配送采取現場收取和接收郵寄材料兩種方式。為避免快遞丟失、不能及時送達的情況,請各企業務必提早安排,并加入新增配送企業QQ聯絡群(群號656273280),以便及時溝通。
(一)現場報送
時間:2021年11月8日—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點:赤峰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業務大廳(內蒙古赤峰市松山區大明街8號)
(二)郵寄方式
接收材料截止時間:2021年11月14日
郵寄地址: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松山區玉龍大街黨政綜合樓D座622室(限郵政EMS快遞)
收件人:鞏老師? 聯系電話:0476-878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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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