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藥企業: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醫保辦發〔2020〕59號)和青海省醫療保障局《青海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青醫保局發〔2020〕214號)文件要求,我中心組織相關醫藥企業通過平臺提交《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截止目前,仍有部分企業未按要求提交,具體名單見附件(數據統計截止日期為2021年3月18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相關醫藥企業登錄青海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http://223.220.250.135:8081)于3月28日前盡快提交書面承諾書,具體操作見我中心網站發布的《關于開展青海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二、自2021年4月1日起,對未在青海省申報“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的醫藥企業,投標(掛網)企業不再接受其品種新增掛網的申請;配送企業不再接受其信息變更及配送關系變更申請。
三、自2021年6月1日起,對未在青海省申報“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的醫藥企業,投標(掛網)企業對其已中標掛網的藥品要予以撤網或暫停掛網,因不可替代會造成無法保障供應的除外,按相關規定進行失信處置;配送企業暫停平臺配送資格。
聯系人:李老師、汪老師
聯系電話:0971-6145480
青海省藥品采購中心? ?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