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醫保函〔2020〕24號
各市醫保局、衛生健康委,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區直及解放軍、武警部隊駐桂醫療機構,各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為確保各醫療機構能夠及時采購和配備使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下簡稱新冠肺炎)診療防控藥品、醫用耗材,現就相關藥品、醫用耗材的采購和配備使用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建立優先便捷采購通道
國家和省級衛生健康部門公布的新冠肺炎診療方案涉及的,以及各醫療機構在診療防控新冠肺炎中所需的藥品、醫用耗材,均可通過優先便捷通道采購。
二、采購方式、采購價格及采購限額規定
上述范圍藥品、醫用耗材,在采購方式上,醫療機構可通過自治區藥械采購平臺線上采購,也可線下自主直接采購。
在采購價格上,屬于招標采購品種的,中標企業可突破現行入圍價格向醫療機構供應,非中標企業可與醫療機構協商議定價格并向醫療機構供應;非招標采購品種的,生產經營企業可在自治區藥械采購平臺上自主報價或線下與醫療機構公平協商議定價格。
在采購限額上,允許醫療機構突破備案采購限額比例進行采購。
三、強化保供穩價監控
在疫情防控期間,加大對相關藥品、醫用耗材的價格監測力度,對存在不合理漲價的醫療機構和企業從嚴懲處,情節嚴重的企業列入我區藥品集中采購黑名單。
四、相關要求
(一)請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照業務“網上辦”、“郵寄辦”的要求,完善平臺功能,簡化業務流程,為各醫療機構、相關生產經營企業提供不上門、不見面的線上采購便捷服務。
(二)請各地醫療保障部門、衛生健康部門指導督促各地醫療機構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診療防控藥品、醫用耗材的采購和配備使用工作,滿足疫情防控應急使用。
五、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本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結束后自動失效。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自治區醫保局、衛生健康委反映。
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