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公立醫院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工作方案
?? 探索公立醫院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關鍵環節,對于加快公立醫院改革,降低醫用費用,減輕患者看病就醫負擔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6〕26號),落實《京津冀醫療衛生協同發展規劃》和《京津冀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協同發展協議》,經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三地協商,決定開展三地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工作。
一、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總要求,充分吸收藥品集中采購經驗,探索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新機制,堅持網上集中采購方向,實行一個平臺、協同聯動、公開透明,采取招生產企業、招采合一、量價掛鉤、全程監控等措施,加強耗材采購全過程綜合監管,切實保障質量和供應。推動京津冀三地合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層次、更寬領域發展。
二、組織管理
京津冀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工作小組充分發揮作用,制定采購工作方案,統一搭建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統一組建醫用耗材評審專家庫、統一遴選醫用耗材采購目錄、統一規范醫用耗材資質審核標準、統一形成醫用耗材價格體系,集中組織評審工作。
三地衛生計生委分別負責制定醫用耗材相關具體品種的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并組織開展,指導轄區內醫用耗材網上采購工作,對醫療機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地衛生計生委應積極協調當地發展改革、財政、人力社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大相互支持力度,并加強對采購主體和采購全過程的監管。
三地醫藥采購中心是三地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機構,負責搭建和維護采購平臺、分析匯總采購數據信息、建立數據共享中心、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制定采購效果評價標準、監控采購各方規范運行等具體工作。
三、參加范圍
京津冀三地二級以上公立醫院(不含部隊和武警所屬醫院),鼓勵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參加。
四、采購周期
針對不同的醫用耗材品種,可以設置不同的采購周期或者不設置采購周期。如需臨時調整采購周期或提前中止部分醫用耗材品種、相關生產企業的入圍資格時,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五、采購目錄
按照分類別、分批次的原則,經京津冀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工作小組討論,確定集中采購產品范圍,建立統一數據庫,組織各地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求擬訂初步目錄,廣泛征求臨床專家、生產企業意見,補充完善,三地專家組聯合審議通過后,經工作小組確定本次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目錄。
六、采購方式
按照各類別耗材的具體情況,由牽頭省市制定集中采購的具體采購方式,通過競價、議價等方式形成成交價格。
七、規范采購平臺建設
搭建京津冀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堅持“統一標準、分類采購、結果互認、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則。通過建設統一、規范的采購平臺,實現三地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協同,為采購機構、醫療機構和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實現京津冀區域內醫用耗材采購、配送等信息的交換共享,為行業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提供數據支持。
八、強化綜合監督管理
(一)加強內部監管,規范醫療機構采購行為,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優先選用國產耗材,切實減少不合理使用。將耗材集中采購情況作為醫院及其負責人的重要考核內容。對違規網下采購、拖延貨款的醫院,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等處理。涉及商業賄賂等腐敗行為的,依法嚴肅查處。
(二)嚴格執行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建立健全檢查督導制度,建立耗材生產經營企業誠信記錄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對列入不良記錄名單的企業,醫院兩年內不得購入其產品。加強對醫院、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履行《醫療衛生機構醫藥產品廉潔購銷合同》情況的監督。
(三)全面推進信息公開,確保耗材采購各環節在陽光下運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堅持全國統一市場,維護公平競爭環境。
(四)強化三醫聯動,加強綜合監管。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調配合,全面落實各級政府的領導、保障、管理、監督責任。緊緊圍繞“三醫聯動”,精心謀劃,大膽探索,確保三地聯合采購工作扎實有序推進。加強宣傳引導,積極引導社會預期,回應群眾關切,確保三地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