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全市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備選產品采購工作的通知
徐衛藥政函〔2015〕7號
各有關醫療機構:
江蘇省衛生計生委對于第一批6大類高值醫用耗材綜合評審未入圍的臨床必需品種,選擇了部分產品作為備選入圍產品(產品目錄見附件1)。為滿足臨床需求,做好我市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備選采購工作,根據《關于做好高值醫用耗材備選產品采購工作的通知》(蘇衛辦藥政〔2015〕3號)精神,現將有關工
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醫療機構可根據需要選擇備選產品,并通過帶量采購、量價掛鉤的價格談判機制,直接與生產企業確定采購產品數量和成交價格。
二、醫療機構在臨床使用中要優先選擇入圍產品,在不能滿足需求的特殊情況下,方可選擇備選產品。在選擇備選產品時,要發揮一線臨床專家、管理人員和耗材采購人員的作用,實行陽光操作,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備選產品的成交價格不得高于企業投標時的最低報價。
三、各有關醫療機構要按照《關于做好全市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采購工作的通知》(徐衛藥政〔2015〕1號)要求,與企業做好備選產品配送關系建立和購銷合同簽定等工作,規范實施日常采購。請各醫療機構于4月4日前,通過省醫療機構藥品(耗材)網上集中采購與監管平臺送審確定的備選產品結果(操作方式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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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