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兵團醫用耗材陽光掛網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新醫?!?021〕100號)工作安排,目前已完成企業資質核驗、產品信息和價格信息的維護工作,現將陽光掛網醫用耗材相關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時間
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
二、公示內容
(一)同意報價的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維護的產品信息及掛網申報價格(詳見附件1)。
(二)需修正報價的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維護的產品信息及掛網申報價格(詳見附件2)。
(三)未通過信息核驗的醫用耗材生產(代理)企業、配送企業名單(詳見附件3)。
三、公示信息查看方式
相關企業可登錄“兵團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在“陽光掛網”-“陽光掛網公示”中查看公示信息。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信息核驗和價格修正申報
對于企業提交的信息或價格申報有誤的,如需再次申報,應分別通過“耗材招標管理”-“資質庫管理”、“陽光掛網”-“陽光掛網報價” 修正后,于11月26日前再次提交。逾期不提交,視為放棄本次掛網資格。
(二)申(投)訴
1.公示期間,相關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需通過“陽光掛網”—“陽光掛網申(投)訴”在規定時間內上傳相關資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規定時間在系統內提交材料的企業,視為認同公示內容。
2.申(投)訴材料應包含相關企業及產品信息,如醫保耗材編碼、申(投)訴理由及證明材料等,加蓋公章后上傳。其中,證明材料應以各省級采購平臺中標/掛網結果公告或采購系統中標/掛網目錄查詢為準(含價格和當前系統時間)。
3.投訴材料應真實有效,不得惡意投訴。投訴企業在提交投訴材料時,“投訴標題”、“投訴內容”兩項需填報詳實、準確、完整,且不得涉及本投訴企業信息(兩項內容將由醫保部門轉發給被投訴企業)。被投訴企業在收到投訴信息后,如需澄清,需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逾期不回復,視為認同投訴內容。
請各有關企業在高度重視價格修正、公示及申投訴工作,期內認真核實產品相關信息,按要求提交材料。相關部門受理后,根據具體內容分別核實處理,后續工作另行通知。
五、聯系方式:
0991-4607077,4607069
QQ群:81610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