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保局,市醫保中心,各公立醫療機構:
現將《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十二省(區、市)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藥采辦發〔2021〕13號)轉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有關公立醫療機構于2021年12月5日前與中選企業和配送企業通過平臺簽訂購銷合同,并及時開展采購。
二、各縣(市、區)醫保局、各經辦機構于12月17日前根據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已簽訂購銷合同的情況預付結算周轉金。醫療機構已簽訂購銷合同的,按照約定采購量貨款金額的40%一次性預付結算周轉金,未簽訂購銷合同和超出約定采購量的部分,不予預付。
三、各縣(市、區)醫保局、市醫保中心于12月30日前將撥付憑證、預付結算周轉金明細表和預付結算周轉金匯總表的電子版和蓋章掃描版發送至市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科郵箱。
四、其他事項按《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十二省(區、市)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藥采辦發〔2021〕13號)的要求嚴格執行。
聯系電話:4590552,郵箱:ggsybjyyfwglk@163.com。
附件:1.自治區藥品集團采購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十二省(區、市)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預付結算周轉金明細表
3.預付結算周轉金匯總表
貴港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