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用耗材生產企業:
按照兵團關于醫用耗材陽光集中掛網工作的相關安排,結合審核復核情況,現就醫用耗材報價啟動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醫用耗材價格申報要求
(一)醫用耗材申報掛網范圍
已在兵團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完成藥品資質信息維護且通過審核,未在兵團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子系統掛網的醫用耗材。
(二)醫用耗材價格申報要求
醫用耗材生產企業按《自治區、兵團醫用耗材陽光掛網集中采購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在平臺上提交申報信息,申報價格須不高于該產品全國各省級現執行掛網價格中最低價。申報價格貨幣單位為人民幣(元),保留小數點后2位(超出部分四舍五入),以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對應的規格包裝(如:個、片、根、支)為計價單位,注意核對申報價格,確保與產品包裝規格單位相符。申報價格為實際供應價,應包括稅費、配送費等在內的所有費用。醫用耗材生產企業需同時申報以下資料(資料有效截止日期為2021年8月31日):
1.正在執行的全國省級集中采購平臺集中采購(含招標價)的最低價(附件提供掛網截圖,截圖需體現省級集采平臺名稱);
2.在陜、甘、青、寧4省中集中采購平臺的最低掛網價(附件提供掛網截圖,截圖需體現省級集采平臺名稱);
3.從2019年1月1日以來,自治區、兵團范圍內醫療機構采購的最低和最高價格(附件提供醫療機構采購發票復印件并加蓋企業公章或中標通知書)。
(三)時間安排
集中申報時間:2021年9月15日-10月10日。
二、信息申報自查
請已完成資質信息申報并提交的藥品企業對系統內申報信息(包含企業信息、產品資質信息,下同)開展自查糾錯,尤其是對產品資質信息再次自查糾錯。若申報信息自查無誤,無需任何操作;若自查有誤,請在系統內自主撤回并完成修改并提交。自查糾錯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0日24時。
未完成信息維護的企業及時規范申報各項信息。請未完成系統內信息申報的醫藥企業盡快按要求完成相關信息申報,并對申報信息進行自查,確保申報信息完整、準確、規范。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5日24時。
企業完成企業、產品的所有申報信息包括價格信息的核查工作,確認上報信息準確無誤后提交《企業掛網申報承諾書》(見附件1)完成全部申報工作。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間完成信息申報的企業,需提交情況說明,經同意后可適當延長信息維護時間。價格聯動采購工作實行常態化增補,原則上每6個月集中開展一次。
三、工作要求
請各醫藥企業高度重視產品申報工作,嚴格按要求進行規范、準確申報。公示相關產品申報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凡未按要求如實申報,漏報、錯報、虛報、瞞報的,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和兵團集中采購價格監測和信用評價等相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對相關產品及生產企業給予取消掛網、降低信用評級、暫停交易、直至取消參與自治區、兵團組織的集中采購活動的申報資格等處理,并將線索移交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同級紀委監委。針對產品的最低價信息,在執行過程中將長期接受社會監督,隨時接受相關投訴。
四、聯系方式
莊雪0991-4607077
宮秀亮0991-4607069
兵團醫療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