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醫保發〔2019〕39號)、《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提升完善醫藥集中采購平臺功能支持服務醫藥價格改革與管理的意見》(醫保發〔2022〕1號)和上級有關政策要求,嚴格執行省醫療保障部門對于掛網采購的醫用耗材應“帶碼掛網、帶碼招標、帶碼采購”的要求,現將廣東省第三方藥品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省平臺)掛網醫用耗材落地應用國家醫保耗材標準編碼(以下簡稱國家醫保代碼)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品種范圍
省平臺掛網采購的醫用耗材(國家醫保代碼尚未覆蓋的品類除外)。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
三、有關要求
(一)尚未在省平臺醫用耗材交易系統維護國家醫保代碼但已通過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動態維護平臺(以下簡稱國家醫保編碼信息平臺)動態維護審核的掛網醫用耗材,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照以下路徑維護產品對應的20位/27位國家醫保代碼。
維護路徑:醫用耗材交易系統—產品管理—耗材列表—拓展信息維護。
(二)已在省平臺醫用耗材交易系統維護國家醫保代碼的掛網醫用耗材請按照國家醫保編碼信息平臺最新公布或審核通過的國家醫保代碼自行校對,如有更新的應及時進行更新。
(三)屬于國家醫保代碼已覆蓋的品類但尚未獲得國家醫保代碼的掛網醫用耗材,應盡快按照國家相關文件的要求在國家醫保編碼信息平臺申報國家醫保代碼,審核通過后及時在省平臺進行維護。
(四)未在省平臺醫用耗材交易系統維護國家醫保代碼的醫用耗材(國家醫保代碼尚未覆蓋的品類除外),暫不予掛網交易。
(五)各有關企業應高度重視國家醫保代碼落地應用工作,合理安排時間,并須對維護及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對提交及填報虛假信息的企業,一經查實或經舉報核實的,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相應責任由企業自行承擔。
四、聯系方式
(一)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官網在線客服;
(二)咨詢電話: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