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關于常態化開展藥品和醫用耗材陽光掛網及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藥品陽光掛網工作安排,目前已完成相關企業信息、承諾函及產品價格等信息核對工作,現將2022年第一批藥品、醫用耗材陽光掛網相關產品公示如下:
一、公示時間
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5日。
二、公示內容
(一)2022年第一批通過信息核對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維護的產品信息及掛網申報價格(詳見系統內公示)。
(二)2022年第一批通過信息核對的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維護的產品信息及掛網申報價格(詳見系統內公示)。
三、公示信息查看方式
(一)相關企業可登錄“自治區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在“陽光掛網”—“陽光掛網公示”中查看公示信息。
(二)公示內容包括產品信息和價格信息。產品價格信息公示時,公示該產品全國省級采購平臺中標/掛網結果信息、自治區原平臺藥品掛網價格信息和該產品在自治區招采子系統的報價信息。
四、質疑與澄清受理要求
(一)公示期間,如對公示信息有異議需進行澄清或提交質疑材料的(具體操作詳見陽光掛網質疑與澄清管理操作手冊),對本企業產品相關信息有異議的需提交澄清資料,對非本企業產品信息有異議的需提交質疑資料。
自主澄清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系統內“陽光掛網”—“陽光掛網澄清”上傳相關資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規定時間在系統內提交澄清材料的企業,視為認同公示內容;因本企業產品被質疑提出澄清的須在受到質疑的3天內通過系統內“陽光掛網澄清”上傳相關資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規定時間在系統內提交澄清材料的企業,視為認同被質疑內容;質疑自公示之日起通過系統內的“陽光掛網”—“陽光掛網質疑”上傳相關資料,質疑系長期行為,公示期滿后仍可提出質疑。
(二)質疑與澄清材料包括事項和附件,事項中應包含相關企業及產品信息,如醫保藥品耗材編碼、質疑與澄清理由,附件為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且必須上傳。其中,證明材料應以各省級采購平臺中標/掛網結果公告或采購系統中標/掛網目錄查詢為準(含價格和截圖當前系統時間)。澄清或質疑材料在系統中只可提交1次,材料務必詳實、準確、完整。
請各有關企業在公示期內認真核實產品相關信息,按要求操作,及時查看質疑與澄清情況,出現被質疑信息時及時提交說明。
五、聯系方式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于雅君?,0991-8805076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歐努力 ,0991-3552057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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