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藥品、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醫保辦發〔2020〕59號)相關文件要求,我中心已于2020年12月31日發布《關于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工作的通知》(蘇公易發〔2020〕189號)。(相關鏈接:http://221.226.253.51:5047/webportal/detail.html?infoId=4981&CatalogId=3)
一、請在省平臺注冊的所有藥品和醫用耗材企業須于2021年3月31日前,通過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企業承諾管理)按要求完成《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的提交,企業逾期未提交而造成在省平臺業務受影響的后果,由企業自行承擔。。
二、承諾書提交后,如遇以下情況,企業需重新上傳承諾書:1.承諾方因資產重組、企業更名、生產許可持有關系改變或者其他導致投標掛網主體改變,需要變更承諾主體的;2.承諾主體不變,承諾主體的法人代表變更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