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醫保函〔2025〕165號
市醫保中心,各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辦公室《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ZJHCCG-2023-01)》《輸注泵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ZJHCCG-2023-02)》《關于進一步做好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兩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執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兩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 3 年,首年采購期于2025年6月19日結束,為做好第二采購年有關中選結果的采購和使用工作,按照《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等兩類醫用耗材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15號)要求,現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確認第二年約定采購量
??各相關醫療機構需通過廣東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網址: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確認下一年的采購需求量,確認時間為2025年6月16日至6月24日,市醫保中心審核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26日。招采子系統默認上一年協議采購量為第二年的續簽需求量,原則上采購周期內總采購量應為首年協議采購量的3倍。每年度協議采購量不低于前一年整體實際使用量的95%,同產品類別同中選企業第二年度協議采購量不低于上年協議采購量的90%。如醫療機構因特殊原因下調采購量的,須在招采子系統提交書面說明材料及需調整的采購量。醫療機構如果采購首年未報量的中選產品,可新增采購需求量。
??二、合同簽訂
??醫療機構第二年約定采購量確認結束后,應通過相關采購平臺簽訂三方購銷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按要求完成協議采購量。未完成的量累計到周期內下一年度,醫療機構在尊重臨床實際的前提下,采取切實可行措施促進協議量的執行。
??三、執行時間及要求
??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和輸注泵兩類醫用耗材第二采購年為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自2025年6月20日起醫療機構中選產品的采購量一并納入第二年度協議量統計。
??醫療機構應優先使用中選產品,鼓勵企業按中選價格供應非中選產品。采購周期內,中選企業的非中選產品按不高于本企業該產品類別中選價格掛網的,可視為中選產品(其中,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集采中選企業如已有60MHz以下產品中選,申請60MHz及以上產品掛網,則其掛網價應在該企業60MHz以下產品中選價基礎上加不高于650元,視為中選產品);非中選企業的產品按不高于同產品類別最高中選價掛網的,在醫療機構考核時不視為非中選產品。
??四、工作要求
??市醫保中心要加強協議續簽工作的領導,督促相關醫療機構做好合同簽訂并做好后續監管工作,確保采購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有關醫保基金預付、貨款結算等相關要求請按照“珠醫保函〔2024〕98號文”執行。
珠海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